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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妨害公务案开庭审理公安民警 “零距离”感受庭审
2021-03-0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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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5


    2021年2月24日上午,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樊某某妨害公务案、任某某妨害公务案在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案件均系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受暴力阻碍执法的犯罪案件。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近百名公安民警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严格按照庭审程序的法律规定宣读起诉书,开展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活动,努力做到程序规范、指控有力。面对公诉人的指控,2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公诉人重点结合个案实际开展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经审理,独任审判员对上述2案均依法当庭予以宣判,以被告人樊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六个月,以被告人任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这是一堂“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教育课程,让公安民警“零距离”感受庭审,旨在提高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法水平,对今后的执法办案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也提醒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中除了要规范执法外也要加强自我保护。同时也表明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打击妨害公务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司法权威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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